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新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报告编号 |
RTZP2023018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肖双欢 |
建设单位 地址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88号石药工业园C区 |
||
评价项目组 |
项目负责人 |
闫利乾 |
检测项目组 |
采样人员 |
朱晓东、王肖峰、赵浩 |
报告编制人 |
闫利乾 |
检测人员 |
刘晓彤、赵浩 |
||
项目组成员 |
刘玺、王姗、牛天芳 |
报告编制人 |
李雪娜 |
||
报告审核人 |
杨红宾、王立朋 |
报告审核人 |
赵浩 |
||
现场调查人员 |
闫利乾、刘玺 |
调查日期 |
2023.8.10 |
||
复查人员 |
闫利乾、刘玺 |
复查日期 |
2023.9.7 |
||
采样人员 |
朱晓东、王肖峰、赵浩 |
采样日期 |
2023.9.19-9.21 |
||
检测人员 |
刘晓彤、赵浩 |
检测日期 |
2023.11.4 |
||
项目简介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欧意”)产品主要包括抗生素、维生素、心脑血管、解热镇痛、消化系统用药、抗肿瘤用药和中成药等七大系列近千个品种,产品销售遍及全国和世界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现有员工2600多人,该公司设置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工程设备部、财务部、QC质量控制部、QA质量管理部、仓库等。其中,安全环保部下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
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
本次共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2种,其中化学有害因素为其他粉尘(药尘);物理因素为噪声。 各岗位作业人员所接触的化学和物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按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修正)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结论与建议 |
经综合分析,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新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采取了《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新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对现场检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了整改。建设项目在正常运行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伤害,可以达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其他措施建议 1、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每半年检查一次,保证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可被清晰识别,若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2、作业场所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用人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事故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照明灯具损坏后及时维修,保证各作业场所的照度符合标准要求。 4、在日常职业病危害监测或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若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 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建议监督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记录,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7、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切实完善并实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高温季节应加强对非恒温区域作业人员的监护,加强作业场所高温设备的室内通风,并足量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防止职工中暑。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存档备查。 1、完善评价依据;补充完善原辅料表、设备一览表; 2、补充完善生产及辅助工艺过程介绍;细化试生产情况介绍;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3、完善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符合性评价及检查;4、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完善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附件: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