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期的通知

冀卫办职健函〔2019〕1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平稳有序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修订过程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第7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2020年到期的我省乙级、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创建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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